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預算綜合分析
  本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編製情形,已如前述,茲進一步就本年度預
算重點逐項分析如下:
一、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
  (一) 盈餘增減原因分析:
  1. 全部事業總體分析:
     本年度國營事業共獲稅前純益 1,671億 4,707萬元,較上年
   度預算數1,704億 8,956萬元,減少 33億 4,249萬元,約減1.96%
   ,主要增減單位及其原因如下:
   (1)中央銀行增加 53億0,142萬元,主要係存款利率下降及郵政
    儲金轉存款減少,利息支出減少所致。
   (2)臺灣肥料公司增加 17億6,230萬元,主要係肥料銷量及財產
    交易利益增加所致。
   (3)臺鹽實業公司減少 41億 3,158萬元,主要係財產交易利益減
    少所致。
   (4)臺灣電力公司減少 73億 2,956萬元,主要係增加高成本之天
    然氣發電量及油氣價格上漲,燃料成本增加所致。

  2. 個別事業分析:
     本年度稅前純益較上年度增加者計十單位,增加之主要原
   因:中央銀行係利息支出減少;臺灣肥料公司係銷量及財產交
   易利益增加;中國石油公司係銷量增加;漢翔航空工業公司係
   服務收入增加;交通銀行係長期股權投資利益增加;中央再保
   險公司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係資金運用收益增加;中國農民銀
   行、中央信託局及中華電信公司等均係營運量增加所致。
     本年度稅前純益較上年度減少者計九單位,減少之主要原
   因:臺灣糖業公司係糖價回饋及補助蔗農支出增加;臺鹽實業
   公司係財產交易利益減少;中國造船公司係利息收入減少;臺
   灣電力公司係燃料成本增加;中國輸出入銀行係利息支出增加
   ;郵政總局係儲金利率下降;麻醉藥品經理處係部分產品開放
   民間生產;勞工保險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係將滯納金等什項收
   入改提列準備所致。
     另臺灣機械公司一單位,本年度稅前純損較上年度減少,
   主要係用人費用減少所致。

  (二) 經營比率分析:
     為瞭解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除就盈餘增減金額分析外尚
   須佐以經營比率分析。由於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勞工保險局二單
   位係分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勞、農保現金給付業務及勞
   工職業災害保險,均不以營利為目的,其保費收支結餘悉數提
   列為準備,不足時則優先由提列之準備撥付。為使分析更臻客
   觀,避免扭曲分析結果,爰就扣除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勞工保險
   局所列各項預算後,作為分析之基礎。茲就營業利益率、稅前
   純益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一般常用之經營績效指標,分述如
   下:
   1. 營業利益率:全部事業本年度為 13.38%,較上年度預算13.65
    %,減少0.27個百分點。茲依業別比較如下:
    (1)製造業:本年度為6.28%,較上年度預算6.16%,增加0.12
     個百分點。
    (2)電業:本年度為19.29%,較上年度預算21.82%,減少2.53
     個百分點。
    (3)運輸通信業:本年度為 16.00%,較上年度預算 16.11%,
     減少0.11個百分點。
    (4)金融保險業:本年度為 15.53%,較上年度預算 14.10%,
     增加1.43個百分點。
   2. 稅前純益率:全部事業本年度為 11.51%,較上年度預算12.28
    %,減少0.77個百分點。茲依業別比較如下:
    (1)製造業:本年度為5.50%,較上年度預算6.40%,減少0.90
     個百分點。
    (2)電業:本年度為11.38%,較上年度預算14.61%,減少3.23
     個百分點。
    (3)運輸通信業:本年度為 15.38%,較上年度預算 15.89%,
     減少0.51個百分點。
    (4)金融保險業:本年度為15.58%,較上年度預算 13.97%,
     增加1.61個百分點。
   3. 業主權益報酬率:全部事業本年度為10.32%,較上年度預算
    10.84%,減少0.52個百分點。茲依業別比較如下:
    (1)製造業:本年度為5.40%,較上年度預算6.05%,減少0.65
     個百分點。
    (2)電業:本年度為 6.28%,較上年度預算 7.96%,減少1.68
     個百分點。
    (3)運輸通信業:本年度為 15.97%,較上年度預算 15.86%,
     增加0.11個百分點。
    (4)金融保險業:本年度為 18.26%,較上年度預算 17.29%,
     增加0.97個百分點。
     以上經營比率分析中,製造業之稅前純益率及業主權益報
   酬率下降,主要係臺灣糖業公司糖價回饋及補助蔗農支出增加
   、臺鹽實業公司財產交易利益減少及中國石油公司配合中國造
   船公司減資,認列投資損失所致;電業之營業利益率、稅前純
   益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均為下降,係臺灣電力公司增加高成本
   之天然氣發電量及油氣價格上漲,燃料成本增加所致;運輸通
   信業之營業利益率及稅前純益率下降,係郵政總局儲金利率下
   降及中華電信公司補提退休金增加所致。

二、員額精簡情形:
   本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員額,除因新增分支機構或新增業務需要
 ,酌予增加外,各事業皆本精簡用人原則,積極裁減員額,以提高
 經營效率。本年度核列預算員額 15萬 4,429人(其中包括營業支出部
 分14萬 5,952人,資本支出部分8,477人),較上年度淨減 2,258人,其
 中臺灣電力公司因金門、馬祖電力公司併入,增列員額 319人;部
 分事業配合業務擴增或新增分支機構,酌增員額79人;各事業配合
 員額精簡規定,減列員額2,656人。

   近年來,國營事業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各事業皆秉持企業
 化經營理念,積極檢討人力運用狀況,持續減少用人,以提昇競爭
 力。八十三至八十五年度完成移轉民營之國營事業,計有中國產物
 保險、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中華工程、中國鋼鐵及陽明海運等
 五公司,另八十四年度配合全民健保開辦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八
 十六年度改制新增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勞工保險局等二單位,另中
 華電信公司移撥部分員額至新成立之電信總局,本年度臺灣電力公
 司併入金門、馬祖電力公司,均因外在因素造成員額大幅增減變動
 ,不利比較分析。如將前述非因內在因素增減員額之單位扣除後,
 國營事業八十四至八十七年度,累計淨減少預算員額達1萬2,963人
 ,占八十三年度預算員額之8.18%。

三、財政貢獻:
   本年度全部國營事業預計可分配政府之現金股(官)息、紅利
 及繳納各項稅捐總額 2,316億7,199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 2,476億6,167
 萬元,減少6.46%,主要係八十六年度預算分配政府股(官)息、
 紅利,含有八十五年度超額盈餘保留分配國庫 139億 1,648萬元;另
 本年度中國石油公司及交通銀行配合民營化釋出政府持股,分配政
 府股息、紅利減少 29億0,926萬 9,000元所致。
 茲將本年度預算數分析如下:
 (一)分配中央政府股(官)息、紅利 1,019億 3,338萬元,占44.00%。
 (二)分配地方政府股息、紅利 48億 7,208萬元,占2.10%。
 (三)繳納各項稅捐 1,248億 6,653萬元,占 53.90%,包括所得稅 262億
  2,969萬元,土地稅 56億 5,488萬元,契稅 3,541萬元,房屋稅 11億
  5,238萬元消費與行為稅 917億 4,219萬元及其他稅捐 5,198萬元。

國營事業對財政上的貢獻

   另由國營事業代徵之營業稅 314億 1,657萬元(上年度為248億
 3,692萬元)、燃油空氣污染防制費 18億 8,446萬元(上年度為 20億
 9,574萬元)及繳納規費 20億 3,423萬元(上年度為 12億 8,133萬元)
 ,則未包括在內。

四、經濟貢獻:

(一) 生產毛額:

     本年度全部國營事業生產毛額預計將可達 7,414億 9,500萬
   元(較上年度增加 340億 9,700萬元),約占同期國民生產毛額
   之8.71%,較上年度減少0.32個百分點。若與第一期經建計畫實
   施之第一年─四十二年度比較,則本年度生產毛額將為四十二
   年度之 650倍,所占比率增加 3.74個百分點。

(二) 資本形成:

     本年度全部國營事業資本形成毛額預計為 1,690億 2,600萬
   元(較上年 度增加 144億 9,200萬元),約占同期國內資本形成
   毛額之9.33%,較上年度減少0.16個百分點。若與四十二年度比
   較,則本年度資本形成毛額將為四十二年度之263倍,所占比率
   減少 10.61個百分點。

(三) 固定資產投資:

     本年度全部國營事業編列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預算 1,815億
   3,91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 1,485億 0,931萬元,增加22.24%
   。其中投資於電力開發1,043億 4,433萬元,石油煉製 135億
    0,338萬元,電信設施 480億8,326萬元,以上共占投資總額
   91.40%,對於厚植產業潛力,加速產業升級,極具重要性;
   其餘生產及郵政設施,均將繼續擴充,金融、保險及保證業
   務亦復配合支援,對均衡區域建設,提昇生活品質,將有助
   益。

五、研究發展:

   本年度全部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預算 118億 6,088萬元,較上
 年度預算 數94億 4,920萬元,增加25.52%,其中用於石油探勘、煉
 製研究 31億 1,146萬元,電力開發研究 26億1,678萬元,電信科技發
 展 35億 4,310萬元,對增 進經營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具有相當之
 貢獻。

六、環境保護:

   國營事業一向極為重視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新興之
 投資計畫,必須符合政府所訂完工以後年度之污染管制標準。本年
 度全部國營事業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預算總共編列40億 8,208萬元,
 較上年度預算數34億0,463萬元,增加 19.90%。就個別事業而言,如
 臺灣電力公司成立環境保護處,專責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調查
 與監測、景觀規劃及污染防治等工作,並列有各發電廠及煤場環境
 保護工程等多項投資計畫;中國石油公司成立工礦安全衛生處及環
 境保護處,專責辦理工業安全、衛生及公害防治等措施;臺灣糖業
 公司、臺鹽實業公司、臺灣肥料公司、中國造船公司及漢翔航空工
 業公司等均成立工安環保處或類似之組織,專責辦理環境保護訓練
 、研究及污染防治等措施;中華電信公司列有臺灣北、中、南三區
 市內電話線路地下化工程計畫等,皆係其犖犖大者。

七、國營事業配合政府發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辦理情形

   我國經濟發展正步入關鍵階段,國內經濟結構在快速調整,國
 際經濟情勢亦急遽變化,政府為維持我國經濟之持續發展,提昇競
 爭能力,結合政府與民 間力量,致力推動「發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
 中心計畫」。本年度國營事業配合 辦理重點如下:
 (一)中央銀行經本院指定為金融中心之統籌推動單位,該行與財政
  部等相關單位,在改善發展金融中心之一般條件方面,將放寬資
  金進出之限制,推動建立信用評等制度,繼續放寬兩岸金融業務
  往來,加強培訓及引進金融人才及籌建國際金融大樓;在擴大境
  外金融市場、外匯市場及外幣拆款市場規模方面,已配合提出中
  央銀行法修正草案送請 貴院審議中,並正研擬國際金融業務條
  例修正草案,增加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之業務項目及市
  場參與者,及循序開放銀行辦理新種金融商品等;另在發展貨幣
  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黃金市場及國內資本市場方面,亦
  逐項研擬具體措施,積極推動中。
 (二)中華電信公司改制成立,即為推動發展電信中心之一重要工作
  項目,以落實電信自由化之政策。該公司成立後,將配合電信中
  心計畫積極進行各項投資,以提高服務效率與品質。在配合國家
  資訊通信基本網路(NII)建設方面,將積極建設國內、國際
  寬頻交換網路(ATM)及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SDN),並
  加強網際資訊網路設備能量;在支援五大營運中心方面,已分別
  成立專案小組,配合各中心資訊及通信需求,規劃各項建設;在
  擴建國際電信網路方面,將擴大參與國際光纖海纜投資,增加國
  際交換機門號、國際電信傳輸設施,擴建國際電信網管系統。
 (三)其他事業亦各本其事業特性,積極配合辦理。在製造中心方面
  如臺灣糖業公司參加「臺灣神農藥業公司」之投資及加強畜產生
  物科技發展,臺灣肥料公司與美商公司合作規劃設立高科技產品
  製造中心計畫,中國石油公司規劃從事石化相關產業技術發展,
  以推動健全石化產業體系,臺灣電力公司則為提昇國內電機及電
  力設備生產技術,進行協助中小企業開發電機及電力相關產品及
  技術計畫;在金融中心方面,用評等、金融人員之培訓及引進金
  融專業人員計畫,另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則推動擴大金融機構納入
  存款保險範圍,建立金融預警及危機處理制度等,皆為發展亞太
  營運中心之重要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