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及說明:交通銀行
壹、事業概況:
交通銀行成立於民國前五年,民國四十九年在臺復業,並於民國六十八年改制為發展全國工、礦、交通及其他公用事業之開發銀行,以辦理中長期開發性授信,主動參加創導性及創業性之投資及輔導、協助授信與投資事業改進生產技術與經營管理為主要任務。本
(八十八)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係根據政府規劃之經濟政策及經建計畫,對國家建設重大投資計畫及各項公共建設提供融資或投資等相關性服務,繼續加強辦理開發性、策略性授信業務,並對技術密集度高及具市場展望之投資計畫,直接參與投資,藉以促進總體產業現代化,提昇國際競爭力;另為配合政府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中央政府自八十五年度起陸續釋出其持股,本年度預計再釋出3億2,778萬股,持股比率降為32.79%,可達成民營化之目標。該行倘能順利於本年度內完成民營,則所編之附屬單位預算,將於完成民營化之日停止執行,並辦理決算。該行基於配合政府金融國際化政策,並因應歐洲單一市場整合後之金融情勢,於荷蘭阿姆斯特丹投資設立交通銀行歐洲股份有限公司,以逐年佈建歐洲金融網,提供我國企業拓展歐洲市場所需之資金融通為主要任務。該公司依預算法第十八條規定屬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由於其資本悉數為交通銀行投資,故自八十六年度預算起,改採合併報表方式併入該行附屬單位預算內。茲就本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擇要分述如下:
一、資本總額:
本年度預算核定資本額為
18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53億元,增加27億元,係為應金融國際化政策,提高國際債信及增加授信能力,以拓展國內外金融業務。上年度中央政府投資91億8,000萬元,占60.00%,本年度中央政府預計不參與上述增資計畫,持股降為51.00%,另為配合民營化政策,預計釋出持股3億2,778萬股,面額計32億7,780萬元,釋股後中央政府投資降為59億0,220萬元,占32.79%;民股股東投資增為120億9,780萬元,占67.21%。二、員工人數:
本年度預算員額核定為
1,407人,較上年度預算1,376人,增加 31人,係為應增設分支機構及開辦新種業務之需。其中業務部門1,278人,占90.83%;管理部門129人,占9.17%。三、最近五年主要營運項目及其消長趨勢︰
(以下各表中84年度決算數環比之計算皆以83年度決算數為100)(一)營運量︰
營運項目 | 單位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營運量 |
環比 |
營運量 |
環比 |
營運量 |
環比 |
營運量 |
環比 |
營運量 |
環比 |
||
放款 | 新臺幣百萬元 |
299,392 |
117.28 |
319,092 |
106.58 |
335,309 |
105.08 |
374,757 |
111.76 |
378,604 |
101.03 |
(平均餘額) |
|||||||||||
存款 | 新臺幣百萬元 |
129,141 |
111.65 |
147,119 |
113.92 |
156,288 |
106.23 |
155,879 |
99.74 |
163,597 |
104.95 |
(平均餘額) |
(二)平均利率︰
營運項目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平均利率(%) |
環比 |
平均利率(%) |
環比 |
平均利率(%) |
環比 |
平均利率(%) |
環比 |
平均利率(%) |
環比 |
|
放款 | 7.44 |
101.92 |
7.24 |
97.31 |
6.82 |
94.20 |
7.25 |
106.30 |
7.25 |
100.00 |
存款 | 6.48 |
98.48 |
6.10 |
94.14 |
5.63 |
92.30 |
5.97 |
106.04 |
5.97 |
100.00 |
表中利率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八十八年度預算放款平均利率,以短期放款及透支
8.08%為最高,其次為中期放款7.13%,而以長期放款7.09%為最低。存款平均利率,除無息之支票存款外,以儲蓄存款6.58%為最高,其次為定期存款6.51%,而以活期存款2.05%為最低。
貳、預算主要內容︰
一、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核定營業收入
342億6,189萬4,000元 ,較上年度預算數330億3,871萬7,000元,計增加12億2,317萬7,000元,約3.70%,較前年度決算數320億2,103萬9,000元 ,計增加22億4,085萬5,000元,約7.00%。(二)營業成本核列
259億8,737萬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50億0,765萬7,000元,計增加9億7,971萬5,000元,約3.92%,較前年度決算數248億3,999萬2,000元,計增加11億4,738萬元,約4.62%。(三)營業費用核列
43億0,026萬3,000元 ,較上年度預算數41億9,059萬9,000元 ,計增加1億0,966萬4,000元,約2.62%,較前年度決算數35億8,004萬7,000元,計增加7億2,021萬6,000元,約20.12%。(四)營業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
39億7,425萬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8億4,046萬1,000元,計增加1億3,379萬8,000元,約3.48%,較前年度決算數36億0,100萬元,計增加3億7,325萬9,000元,約10.37%。(五)營業外收入核列
9,08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000萬元,計增加84萬元,約0.93%,較前年度決算數1億6,496萬5,000元,計減少7,412萬5,000元,約44.93%。熏蝺~外費用核列
4,910萬6,000元 ,較上年度預算數3,695萬5,000元,計增加1,215萬1,000元,約32.88%,較前年度決算數2億9,916萬4,000元,計減少2億5,005萬8,000元,約83.59%。蒻蝺~總收支相抵後,獲稅前純益
40億1,599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8億9,350萬6,000元,計增加1億2,248萬7,000元,約3.15%,較前年度決算數34億6,680萬1,000元,計增加5億4,919萬2,000元,約15.84%。
二、盈虧撥補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盈餘(稅前純益)核定為
40億1,599萬3,000元,連同累積盈餘8,054萬6,000元,共有可分配盈餘40億9,653萬9,000元,依序分配如下:1.繳納所得稅(純益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核算,應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
4億0,929萬1,000元及外國政府所得稅841萬1,000元。2.法定公積:按本年度盈餘扣除上項繳納所得稅後之
40%提列,計14億3,931萬6,000元。3.股息:按資本額
180億元之6%計算,計10億8,000萬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3億5,413萬2,000元,民股股東應得7億2,586萬8,000元。4.紅利:本年度可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3.項分配後,尚餘
11億5,952萬1,000元,依資本額6%配發紅利,計10億8,000萬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3億5,413萬2,000元,民股股東應得7億2,586萬8,000元),餘數7,952萬1,000元,係分配後每股不足一角之畸零尾款。5.繳納所得稅(盈餘未分配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計算,無應課稅之未分配盈餘,故無需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
6.未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5.項分配後,餘數
7,952萬1,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分配。(二)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核列
7億0,826萬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億9,340萬元,計減少4億8,513萬6,000元,約40.65%。(三)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占中央政府投資額
59億0,220萬元之12.00%,即國庫每百元之投資,預計可獲股息紅利12.00元。
三、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
(一)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1億3,694萬5,000元。(二)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28億1,291萬8,000元,其中現金流入39億1,048萬元,包括減少長期投資26億0,553萬6,000元,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淨減13億0,494萬4,000元;現金流出467億2,339萬8,000元,包括存放央行淨增2億2,271萬5,000元,短期投資淨增26億7,841萬5,000元,買匯貼現及放款淨增420億8,482萬3,000元,增加長期投資15億1,896萬7,000元,增加固定資產2億1,847萬8,000元。2.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2億1,847萬8,000元,係本年度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房屋及建築2,895萬6,000元,機械及設備1億3,048萬8,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924萬3,000元,什項設備2,316萬6,000元,租賃權益改良662萬5,000元。(三)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52億9,581萬4,000元,其中現金流入526億1,753萬2,000元,包括短期債務淨增19億1,073萬3,000元,存匯款及金融債券淨增106億4,771萬9,.000元,央行及同業融資淨增208億0,058萬元,增加長期債務53億4,000萬元,增加資本及公積139億1,850萬元;現金流出73億2,171萬8,000元,包括其他負債淨減1億1,244萬6,000元,減少長期債務52億2,027萬2,000元,發放現金股利19億8,900萬元。(四)匯率影響現金流入
7億4,176萬1,000元。(五)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
63億6,160萬2,000元,係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609億2,883萬元 ,較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545億6,722萬8,000元增加之數,包括增加現金15億1,138萬4,000元、存放銀行同業21億8,164萬2,000元、可自由動用之存放央行1億4,847萬7,000元、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買入票券25億2,009萬9,000元。
四、補辦預算:
該公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市場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項 目 |
金 額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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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轉投資 |
||||
1.太平產物保險(股)公司 |
49,859 |
配合該公司增資計畫,依原持股比率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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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開發公司 |
615,507 |
配合該公司增資計畫,依原持股比率認股,計737,967千元;另為避免過多資金投資單一公司,增列出售部分持股,計122,460千元,增減互抵淨如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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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榮民工程公司 |
0.01 |
配合退輔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改制為公營公司,認購 1股(10元)為發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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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世華聯合商業銀行 |
109,699 |
配合該行增資計畫,依原持股比率認股,計188,247千元;另為避免過多資金投資單一公司,增列出售部分持股,計78,548千元,增減互抵淨如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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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票券公司 |
46,082 |
配合該公司增資計畫,依原持股比率認股,計731,282千元;另為避免過多資金投資單一公司,增列出售部分持股,計685,200千元,增減互抵淨如列數。 |
||
6.中華電信公司 |
0.034 |
配合電信總局改制為公營公司,認購 1股(34元)為發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