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及說明︰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壹、事業概況︰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一日,為一國營公用事業,其任務在於提供國內可靠之電力能源,進而配合用戶需求,提供售電服務。因此,除擁有水力、火力、核能等各類發電廠,以及輸配電線路和變電所,從事發電及供電業務外,並在臺灣各地區設有區營業處,辦理配電及售電業務,在縣市鄉村地區,擇要分設服務中心或服務所,以便就近接受用戶申請用電,並提供各項售電服務。

電業自由化與民營化係未來電業發展趨勢,在電業自由化方面,目前已開放民間申請設立水力、火力電廠,開放總容量達1,030萬瓩,預計自八十七年七月起可陸續加入系統運轉。此外,配合民營化政策,自本(八十八)年度開始逐年釋股,預計九十年度完成移轉民營。面對環境變遷,該公司正積極檢討組織結構,強化組織功能,推行責任中心制度,以提高經營績效,增強競爭能力;加強電源開發緊急應變能力,以應民營電廠無法如期供電時之需;整合公司內外資源,全力克服輸電線路及變電設施興建之阻力,以增進能源使用效率。茲就該公司本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擇要分述如下:

一、資本總額︰

本年度預算核定資本額為3,30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000億元,增加300億元,係以該公司以前年度提列之資本公積2081,671萬元及特別公積918,329萬元轉帳增資。其中中央政府投資2,2016,6178,000元,占66.72%,本年度為配合民營化政策,預計釋出持股33億股,面額330億元,釋股後中央政府投資降為1,8716,6178,000元,占56.72%;臺灣省政府投資9015,1766,000元,占27.32%;臺北市政府投資33,3363,000元,占0.10%;其他政府機關投資999,9367,000元,占3.03%;民股股東投資4234,9326,000元,占12.83%。

二、員工人數︰

本年度預算員額核定為32,484人,較上年度預算32,841人,減少357人。其中生產部門21,303人,占65.58%;行銷部門4,092人,占12.60%;管理部門993人,占3.06%;研究發展、員工訓練及其他部門401人,占1.23%;資本支出部門5,695人,占17.53%。

三、主要產品設備能量及其運用情形︰

本年度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含獨力發電業及託管水力電廠裝置容量)為2,7685,000瓩,預計最高瞬時尖峰毛出力2,5365,000瓩,設備利用率為91.62%,較上年度設備利用率89.72%,增加1.90個百分點。

四、最近五年主要產品產銷數量、成本、售價暨其消長趨勢︰(以下各表中84年度決算數環比之計算皆以83年度決算數為100)

(一)生產量︰

產品名稱 單位

84年度決算數

85年度決算數

86年度決算數

87年度預算數

88年度預算數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電力

千度

108,694,597

105.69

114,975,004

105.78

123,402,101

107.33

128,991,742

104.53

139,458,777

108.11

註:生產量係包括發購電量。

(二)銷售量︰

產品名稱 單位

84年度決算數

85年度決算數

86年度決算數

87年度預算數

88年度預算數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數量

環比

電力

千度

101,883,645

106.11

106,730,124

104.76

115,211,367

107.95

120,324,334

104.44

130,095,653

108.12

(三)單位成本: 單位:新臺幣元

產品名稱 單位

84年度決算數

85年度決算數

86年度決算數

87年度預算數

88年度預算數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電力

1.4196

97.97

1.4737

103.81

1.4726

99.93

1.5718

106.74

1.5973

101.62

(四)單位售價: 單位:新臺幣元

產品名稱 單位

84年度決算數

85年度決算數

86年度決算數

87年度預算數

88年度預算數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金額

環比

電力

2.1747

99.51

2.1928

100.83

2.1716

99.03

2.1889

100.80

2.1844

99.79

 

貳、預算主要內容:

一、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核定營業收入2,8918,642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6810,3519,000元,計增加2108,2901,000元,約7.86%,較前年度決算數2,5456,4393,000元,計增加3462,2027,000元,約13.60%。

(二)營業成本核列2,2276,051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0275,3554,000元,計增加2000,6959,000元,約9.87%,較前年度決算數1,8171,9565,000元,計增加4104,0948,000元,約22.58%。

(三)營業費用核列1322,892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62,7076,000元,計增加160,1852,000元,約13.78%,較前年度決算數1020,942萬元,計增加301,9508,000元,約29.58%。

(四)營業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5319,697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5372,2889,000元,計減少52,591萬元,約0.98%,較前年度決算數6263,5408,000元,計減少943,8429,000元,約15.07%。

(五)營業外收入核列206,195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91,2919,000元,計增加14,904萬元,約7.79%,較前年度決算數361,9568,000元,計減少155,7609,000元,約43.03%。

熏蝺~外費用核列2498,1661,00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213,076萬元,計增加285,0901,000元,約12.88%,較前年度決算數1898,4981,000元,計增加599,668萬元,約31.59%。

蒻蝺~總收支相抵後,獲稅前純益3027,727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350,5048,000元,計減少322,7771,000元,約9.63%,較前年度決算數4726,9995,000元,計減少1699,2718,000元,約35.95%。

 

二、盈虧撥補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盈餘(稅前純益)核定為3027,7277,000元,連同累積盈餘9,1187,000元,共有可分配盈餘3036,8464,000元,依序分配如下:

1.繳納所得稅(純益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644,773萬元。

2.資本公積:按出售固定資產盈餘之稅後餘額提列,計8,9828,000元。

3.法定公積:按本年度盈餘扣除上限繳納所得稅、資本公積後之餘額提列10%,計237,3972,000元。

4.股息:按資本額3,300億元之6%計算,計198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1122,9971,000元,地方政府應得542,9108,000元,其他政府機關應得59,9962,000元,民股股東應得254,0959,000元。

5.紅利:本年度可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4.項分配後,尚餘165,6934,000元,依資本額0.50%配發紅利,計165,000萬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93,5831,000元,地方政府應得45,2425,000元,其他政府機關應得4,9997,000元,民股股東應得21,1747,000元),餘數6934,000元,係分配後每股不足一分之畸零尾款。

6.繳納所得稅(盈餘未分配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按課稅所得基礎計算之應稅盈餘未作分配部分10%核算,應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693,000元。

7.未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6.項分配後,餘數6241,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分配。

(二)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核列1216,580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301,0493,000元,計減少84,4691,000千元,約6.49%。

(三)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占中央政府投資額1,8716,6178,000元之6.50%,即國庫每百元之投資,預計可獲股息紅利6.50元。

 

三、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

(一)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9479,594萬元。

(二)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1,2266,7509,000元,其中現金流入15,2604,000元,包括減少長期應收款7938,000元,減少固定資產14,4666,000元;現金流出1,2282,0113,000元,包括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淨增47,7764,000元,增加長期投資6億元,增加固定資產1,2174,2349,000元。

2.上述增加固定資產1,2174,2349,000元,係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以現金支應之數,如加計未動用現金部分118,9712,000元及扣除以前年度預算保留數本年度動支款1413,6174,000元,則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為1,0879,5887,000元,其中:

A.計畫型部分1,0539,770萬元,包括:

(1)繼續計畫:ヾ臺中第一∼四部機火力發電工程計畫6,5386,000元,ゝ臺中第五∼八部機火力發電工程計畫221,8182,000元,ゞ南部複循環發電工程修正計畫112,9514,000元,々興達發電廠複循環第一∼五號機組發電工程計畫192,6151,000元,ぁ通霄複循環第六號機發電工程計畫255,2865,000元,あ林口發電廠氣渦輪機發電工程計畫155,000萬元,ぃ澎湖尖山火力發電廠第一至四部機發電工程計畫127,4412,000元,い金門水頭塔山發電工程計畫102,0097,000元,ぅ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662,6561,000元,う通霄發電廠第一至五號機改燃天然氣工程計畫232,6811,000元,馬鞍水力發電工程計畫110,8521,000元,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工程計畫178,1512,000元,新武界隧道及栗栖溪引水工程計畫76,9759,000元,和平溪碧海水力發電工程計畫75,3882,000元,第五輸變電計畫2269,4792,000元,@第三配電計畫1461,2039,000元,A全面自動化調度控制第二期工程計畫62,663萬元,B通霄發電廠複循環第一、二、三號機冷卻水出水口改善工程計畫13,7889,000元, C汽力機組空氣污染改善工程計畫172,1446,000元,D煤輪建造計畫104,500萬元,合計6594,1449,000元。

(2)新興計畫:ヾ臺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計畫7,5413,000元,ゝ澎湖尖山電廠擴建工程計畫3,4461,000元,ゞ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核能發電部分)885,1355,000元(其中核能燃料575,0673,000元),々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一般發電部分)306,5441,000元,ぁ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輸電部分)379,0881,000元,あ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配電部分)2363,870萬元,合計3945,6251,000元。

B.非計畫型部分339,8187,000元,包括土地137,950萬元,土地改良物5,4677,000元,房屋及建築50,4636,000元,機械及設備113,2712,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0,4212,000元,什項設備12,245萬元。

(三)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2792,1419,000元,其中現金流入9500,015萬元,包括增加長期債務882億元,其他負債淨增680,015萬元;現金流出6707,8731,000元,包括短期債務淨減331,9851,000千元,減少長期債務4365,888萬元,發放現金股利201億元。

(四)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4,985萬元,係期末現金216,7677,000元,較期初現金211,7827,000元增加之數。

 

四、補辦預算:

該公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市場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說              明

(一)資金轉投資

   

  榮民工程公司

0.01

配合退輔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改制為公營公司,轉投資榮民工程公司1股,面額10元。

(二)固定資產投資

1.臺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計畫

   54,781  

為因應民營發電廠建廠工程進度落後,並確保系統

機載供電能力所需,先行辦理相關作業。

 2.非計畫型-機械及設備

275,673

為及時配合民生用電需要,先行辦理相關配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