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及說明︰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壹、事業概況︰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一日,為一國營公用事業,其任務在於提供國內可靠之電力能源,進而配合用戶需求,提供售電服務。因此,除擁有水力、火力、核能等各類發電廠,以及輸配電線路和變電所,從事發電及供電業務外,並在臺灣各地區設有區營業處,辦理配電及售電業務,在縣市鄉村地區,擇要分設服務中心或服務所,以便就近接受用戶申請用電,並提供各項售電服務。
電業自由化與民營化係未來電業發展趨勢,在電業自由化方面,目前已開放民間申請設立水力、火力電廠,開放總容量達
1,030萬瓩,預計自八十七年七月起可陸續加入系統運轉。此外,配合民營化政策,自本(八十八)年度開始逐年釋股,預計九十年度完成移轉民營。面對環境變遷,該公司正積極檢討組織結構,強化組織功能,推行責任中心制度,以提高經營績效,增強競爭能力;加強電源開發緊急應變能力,以應民營電廠無法如期供電時之需;整合公司內外資源,全力克服輸電線路及變電設施興建之阻力,以增進能源使用效率。茲就該公司本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擇要分述如下:一、資本總額︰
本年度預算核定資本額為
3,30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000億元,增加300億元,係以該公司以前年度提列之資本公積208億1,671萬元及特別公積91億8,329萬元轉帳增資。其中中央政府投資2,201億6,617萬8,000元,占66.72%,本年度為配合民營化政策,預計釋出持股33億股,面額330億元,釋股後中央政府投資降為1,871億6,617萬8,000元,占56.72%;臺灣省政府投資901億5,176萬6,000元,占27.32%;臺北市政府投資3億3,336萬3,000元,占0.10%;其他政府機關投資99億9,936萬7,000元,占3.03%;民股股東投資423億4,932萬6,000元,占12.83%。二、員工人數︰
本年度預算員額核定為
3萬2,484人,較上年度預算3萬2,841人,減少357人。其中生產部門2萬1,303人,占65.58%;行銷部門4,092人,占12.60%;管理部門993人,占3.06%;研究發展、員工訓練及其他部門401人,占1.23%;資本支出部門5,695人,占17.53%。三、主要產品設備能量及其運用情形︰
本年度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含獨力發電業及託管水力電廠裝置容量)為
2,768萬5,000瓩,預計最高瞬時尖峰毛出力2,536萬5,000瓩,設備利用率為91.62%,較上年度設備利用率89.72%,增加1.90個百分點。四、最近五年主要產品產銷數量、成本、售價暨其消長趨勢︰
(以下各表中84年度決算數環比之計算皆以83年度決算數為100)(一)生產量︰
產品名稱 | 單位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
電力 | 千度 |
108,694,597 |
105.69 |
114,975,004 |
105.78 |
123,402,101 |
107.33 |
128,991,742 |
104.53 |
139,458,777 |
108.11 |
註:生產量係包括發購電量。
(二)銷售量︰
產品名稱 | 單位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數量 |
環比 |
||
電力 | 千度 |
101,883,645 |
106.11 |
106,730,124 |
104.76 |
115,211,367 |
107.95 |
120,324,334 |
104.44 |
130,095,653 |
108.12 |
(三)單位成本: 單位:新臺幣元
產品名稱 | 單位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
電力 | 度 |
1.4196 |
97.97 |
1.4737 |
103.81 |
1.4726 |
99.93 |
1.5718 |
106.74 |
1.5973 |
101.62 |
(四)單位售價: 單位:新臺幣元
產品名稱 | 單位 | 84年度決算數 |
85年度決算數 |
86年度決算數 |
87年度預算數 |
88年度預算數 |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金額 |
環比 |
||
電力 | 度 |
2.1747 |
99.51 |
2.1928 |
100.83 |
2.1716 |
99.03 |
2.1889 |
100.80 |
2.1844 |
99.79 |
貳、預算主要內容:
一、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核定營業收入
2,891億8,642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681億0,351萬9,000元,計增加210億8,290萬1,000元,約7.86%,較前年度決算數2,545億6,439萬3,000元,計增加346億2,202萬7,000元,約13.60%。(二)營業成本核列
2,227億6,051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027億5,355萬4,000元,計增加200億0,695萬9,000元,約9.87%,較前年度決算數1,817億1,956萬5,000元,計增加410億4,094萬8,000元,約22.58%。(三)營業費用核列
132億2,892萬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6億2,707萬6,000元,計增加16億0,185萬2,000元,約13.78%,較前年度決算數102億0,942萬元,計增加30億1,950萬8,000元,約29.58%。(四)營業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
531億9,697萬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537億2,288萬9,000元,計減少5億2,591萬元,約0.98%,較前年度決算數626億3,540萬8,000元,計減少94億3,842萬9,000元,約15.07%。(五)營業外收入核列
20億6,195萬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9億1,291萬9,000元,計增加1億4,904萬元,約7.79%,較前年度決算數36億1,956萬8,000元,計減少15億5,760萬9,000元,約43.03%。熏蝺~外費用核列
249億8,166萬1,00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21億3,076萬元,計增加28億5,090萬1,000元,約12.88%,較前年度決算數189億8,498萬1,000元,計增加59億9,668萬元,約31.59%。蒻蝺~總收支相抵後,獲稅前純益
302億7,727萬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35億0,504萬8,000元,計減少32億2,777萬1,000元,約9.63%,較前年度決算數472億6,999萬5,000元,計減少169億9,271萬8,000元,約35.95%。
二、盈虧撥補之預計︰
(一)本年度預算盈餘(稅前純益)核定為
302億7,727萬7,000元,連同累積盈餘9,118萬7,000元,共有可分配盈餘303億6,846萬4,000元,依序分配如下:1.繳納所得稅(純益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
64億4,773萬元。2.資本公積:按出售固定資產盈餘之稅後餘額提列,計
8,982萬8,000元。3.法定公積:按本年度盈餘扣除上限繳納所得稅、資本公積後之餘額提列
10%,計23億7,397萬2,000元。4.股息:按資本額
3,300億元之6%計算,計198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112億2,997萬1,000元,地方政府應得54億2,910萬8,000元,其他政府機關應得5億9,996萬2,000元,民股股東應得25億4,095萬9,000元。5.紅利:本年度可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4.項分配後,尚餘
16億5,693萬4,000元,依資本額0.50%配發紅利,計16億5,000萬元(其中中央政府應得9億3,583萬1,000元,地方政府應得4億5,242萬5,000元,其他政府機關應得4,999萬7,000元,民股股東應得2億1,174萬7,000元),餘數693萬4,000元,係分配後每股不足一分之畸零尾款。6.繳納所得稅(盈餘未分配部分):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按課稅所得基礎計算之應稅盈餘未作分配部分
10%核算,應繳納中央政府所得稅69萬3,000元。7.未分配盈餘:經以上1.至6.項分配後,餘數
624萬1,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分配。(二)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核列
121億6,580萬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30億1,049萬3,000元,計減少8億4,469萬1,000千元,約6.49%。(三)本年度繳庫股息紅利占中央政府投資額
1,871億6,617萬8,000元之6.50%,即國庫每百元之投資,預計可獲股息紅利6.50元。
三、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
(一)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47億9,594萬元。(二)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226億6,750萬9,000元,其中現金流入1億5,260萬4,000元,包括減少長期應收款793萬8,000元,減少固定資產1億4,466萬6,000元;現金流出1,228億2,011萬3,000元,包括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淨增4億7,776萬4,000元,增加長期投資6億元,增加固定資產1,217億4,234萬9,000元。2.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1,217億4,234萬9,000元,係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以現金支應之數,如加計未動用現金部分11億8,971萬2,000元及扣除以前年度預算保留數本年度動支款141億3,617萬4,000元,則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為1,087億9,588萬7,000元,其中:A.
計畫型部分1,053億9,770萬元,包括:(1)繼續計畫:ヾ臺中第一∼四部機火力發電工程計畫
(2)新興計畫:ヾ臺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計畫
7,541萬3,000元,ゝ澎湖尖山電廠擴建工程計畫3,446萬1,000元,ゞ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核能發電部分)88億5,135萬5,000元(其中核能燃料57億5,067萬3,000元),々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一般發電部分)30億6,544萬1,000元,ぁ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輸電部分)37億9,088萬1,000元,あ營運設施汰換更新計畫(配電部分)236億3,870萬元,合計394億5,625萬1,000元。B.
非計畫型部分33億9,818萬7,000元,包括土地13億7,950萬元,土地改良物5,467萬7,000元,房屋及建築5億0,463萬6,000元,機械及設備11億3,271萬2,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億0,421萬2,000元,什項設備1億2,245萬元。(三)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79億2,141萬9,000元,其中現金流入950億0,015萬元,包括增加長期債務882億元,其他負債淨增68億0,015萬元;現金流出670億7,873萬1,000元,包括短期債務淨減33億1,985萬1,000千元,減少長期債務436億5,888萬元,發放現金股利201億元。(四)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
4,985萬元,係期末現金21億6,767萬7,000元,較期初現金21億1,782萬7,000元增加之數。
四、補辦預算:
該公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市場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項 目 |
金 額 |
說 明 |
||
(一)資金轉投資 |
||||
榮民工程公司 |
0.01 |
配合退輔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改制為公營公司,轉投資榮民工程公司1股,面額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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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資產投資 |
||||
1.臺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計畫 |
54,781 |
為因應民營發電廠建廠工程進度落後,並確保系統 機載供電能力所需,先行辦理相關作業。 |
||
2.非計畫型-機械及設備 |
275,673 |
為及時配合民生用電需要,先行辦理相關配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