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為持續經濟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致力推動「發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計分為三階段推動,第一階段(自八十四年至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主要係針對「自由化、國際化」理念,進行法規鬆綁,本階段業已推動完成,對於加速改善我國經濟體質,績效卓著;第二階段(自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擴大各營運中心規模,進行全面性經濟結構調整為重點;第三階段(自九十年起)重點在於藉由經濟之全面自由化,配合大型建設之完成,以鞏固亞太營運中心之地位。國營事業亦應本其事業特性,積極配合辦理。本年度預計辦理之重點如下:
(一)在金融中心方面
中央銀行為金融中心之統籌推動單位,該行與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正積極辦理金融中心之推動事宜。在改善發展金融中心之一般條件方面,將放寬資金進出之限制,建立信用評等制度,推動「金融監督管理改進方案」及「跨世紀人才培訓計畫」;在發展外匯市場、境外金融市場方面,依八十六年九月修正完成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增加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二)在電信中心方面
中華電信公司本年度將加強網路數位化、光纖化、智慧化,及擴充行動通信、國際通信與網際資訊網路等設備之容量,以提升各項電信服務之品質與效率。在配合國家資訊通信基本網路(NII)建設方面,將積極建設國內、國際寬頻交換網路(ATM)及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SDN),並加強網際資訊網路設備能量;在市話網路方面,將積極建設光纜用戶迴路、整體服務網路及寬頻交換網路;在長途及行動通信網路方面,將加強建設光纖網路、智慧型網路、寬頻交換網路及行動電話網路;在數據通信方面,除擴充電傳視訊外,為建設高品質、低價格之「區域性聯絡網」及加速推動達到三百萬Internet
(三)在製造中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