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法定預算
丙、各機關預算審定表
一、行政院主管(一)中央銀行二、經濟部主管(一)臺灣糖業公司(二)臺鹽實業公司(三)臺灣肥料公司(四)臺灣機械公司(五)中國造船公司(六)中國石油公司(七)臺灣電力公司(八)漢翔航空工業公司三、財政部主管(一)中國輸出入銀行(二)交通銀行(三)中國農民銀行(四)中央信託局(五)中央再保險公司(六)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四、交通部主管(一)交通部郵政總局(二)中華電信公司五、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一)榮民工程公司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一)勞工保險局六、行政院衛生署主管(一)麻醉藥品經理處(二)中央健康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