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附屬單位預算( 國營事業) 總說明

 我國經濟發展,係秉持民生主義之基本原則,結合政府
與民間力量,共同努力以促進經濟成長,穩定物價,富裕
民生,厚植國力。而政府之力量,主要來自公共建設投資
及公營事業投資兩方面。國營事業係由中央政府投資經營
之公營事業。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國營事業係
指由中央政府獨資經營者,依事業組織特別法之規定,由
中央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者,依公司法之規定,由政府與
人民合資經營,中央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國營事業之設立,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係以
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又
依同法第四條規定,國營事業必須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
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
庫收入。
 歷年來,國營事業之經營,均係秉持上開設立目的及經
營方式,配合政府政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平價供應能
源,有效調節物資與金融,維持物價穩定,在我國經濟發
展中,有其重要之影響,惟經濟愈發達,面對國際競爭之
壓力愈強大,為因應開放競爭之衝擊及影響,政府正積極
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以增進事業經營自主權,提高經營
績效。
 過去一年中,世界經濟復甦不如預期,我國經濟因規模
逐漸擴大,依工業國家發展經驗,已不易持續高度成長,
復因產業面臨調整轉型,及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等非經濟因
素影響,呈現轉弱趨勢。在此種情勢下,政府必須厲行行
政革新,推動國家建設計畫,實施多項振興財經措施,冀
期使國內經濟仍能維持中度成長。
 展望未來,全球經濟穩定擴張,有助於我國對外貿易並
帶動工業生產及投資增加,國內經濟於預期政治穩定下,
經濟成長將趨樂觀。政府必須繼續貫徹行政革新,提高行
政效率;推動重大建設計畫,改善投資環境;加速辦理國
營事業民營化,提昇經營績效;並配合政府規劃執行跨世
紀之國家建設計畫,以提高國際競爭力,實現國家現代化
,尋求經濟發展之穩定成長。同時國營事業亦必須積極適
應國內市場開放後之自由化與國際化競爭壓力,不斷改善
事業本身體質,提高經營效率,推動重要投資計畫,改善
經營環境。
 本(八十七)年度國營事業之事業計畫及其預算之編製
,係配合本院施政方針及提昇國家競爭力,暨建立臺灣成
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辦理,其預計產銷營運目標多較上年
度成長;復依國家建設計畫及經濟發展之需,核列固定投
資計畫;並編列環境保護及研究發展預算,以防治污染,
提昇國民生活品質,促進產業升級,善盡社會責任;此外
並繼續精簡預算員額,推動管理革新,增進經營績效,加
速民營化工作之進行。
 國營事業即為預算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所稱之營業基
金。依同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應編製附屬單位預
算及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又依同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
十三條規定,本院主計處應就各附屬單位預算彙案編成綜
計表加具說明,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報本院會議通過
後,送請 貴院審議。本綜計表即係依此規定,並按同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營業預算內容,彙編而成。至附屬單位
預算之分預算,係以編製合併報表方式,併入各原投資事
業附屬單位預算表達。
 本年度國營事業機構,含於以前年度已編列移轉民營預
算之臺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中
國農民銀行,共計二十四單位。編列附屬單位預算者二十
單位,其中屬行政院主管者,計中央銀行一單位;屬經濟
部主管者,計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鹽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臺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單位;
屬財政部主管者,計中國輸出入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
民銀行、中央信託局、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存
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單位;屬交通部主管者,計郵政
總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單位;屬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主管者,計勞工保險局一單位;屬行政院衛生署主管
者,計麻醉藥品經理處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等二單位。屬附
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者四單位,包括中央銀行轉投資之中
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二單位,交通銀行轉投資之交通銀
行歐洲股份有限公司一單位,及郵政總局轉投資之郵政儲
金匯業局一單位。
壹、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貳、預算概要
參、預算綜合分析
肆、其它要點說明